“上头电子烟”是毒不是烟--杭州上城区禁毒办联合四季青街道开展“防范电子烟”禁毒宣传活动
发表日期:2024.04.07   阅读次数:499
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力度,增强辖区“商圈”从业人员对禁毒知识的了解,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售卖,防范打击“上头电子烟”在市面上流通,2024年4月7日上午,杭州上城区禁毒办联合四季青街道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天虹商场开展“防范电子烟”禁毒宣传活动。

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力度,增强辖区“商圈”从业人员对禁毒知识的了解,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售卖,防范打击“上头电子烟”在市面上流通,2024年4月7日上午,杭州上城区禁毒办联合四季青街道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天虹商场开展“防范电子烟”禁毒宣传活动。

“你们店卖的是电子烟,你知道什么是‘上头电子烟’吗?”“售卖电子烟要办理许可证,电子烟嘴有小孔的说明注入了依托咪酯,如果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‘上头电子烟’,要按照吸毒进行处罚。”戒毒所民警向电子烟商铺进行宣传讲解。自2023年10月1日起,依托咪酯已正式列为毒品管制。非法吸食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依托咪酯,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。商铺老板说:“谢谢警官给我们宣传科普,这类有问题的电子烟我们绝不售卖,一定遵纪守法”。民警同时提醒商户们多向身边的朋友和家人科普防范“上头电子烟”,共同营造安全无毒的社会环境。

活动中,禁毒社工热情地向商场店员及顾客发放禁毒手册,并耐心解答他们的相关问题,社工向商铺工作人员讲解识别毒品的方法,并告诉大家毒品对身体和社会的危害,听众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,商场服务台工作人员主动要求将禁毒宣传页放到服务台,以便发放给来往群众。商场顾客王大哥说:“这次活动真是及时啊,听了你们的讲解,让我更加明白了毒品的危害性和可怕程度。”电子烟店铺的老板说道:“这些害人的电子烟,我们一定要制止,我们店也会以身作则绝,不贩卖害人电子烟”。

此次活动的开展,不仅让商场的商户们直观感受到“毒品”的真面目,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了禁毒的相关知识,也有效帮助居民群众增强识毒、防毒、拒毒能力,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,为辖区内社会面和谐稳定奠定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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